小案例|替代危险也是危害行为

案情:张三和李四是一对情侣,张三爱上了另外一个人肖某,想甩掉李四,李四便想杀害张三,欺骗他,说要在公园门口见次面,肖某得知此事真相,劝说张三,不要去公园赴约,但张三不信,肖某没有办法,将张三关进房间里近24小时,等李四打消念头,将张三放了出来,试分析肖某的行为。


分析:违法阶层中,首先判断肖某的行为是否是危害行为。肖某的行为是替代危险而不是降低危险,替代危险是指创设较轻的危险代替原来较重的危险,替代危险是危害行为。肖某通过非法拘禁来代替张三可能遭受的致命危险,肖某构成非法拘禁罪。

那么是否存在违法阻却事由,肖某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,并且属于攻击性紧急避险(对比防御性紧急避险,举例:A在山上某客栈吃酒,店小二听见A在密谋杀害山下B的计划,店小二便下蒙汗药在酒里,并跑下山告知B逃跑,店小二为防御性紧急避险),与其不同,该案情针对的是被害人张三,始于攻击性紧急避险。肖某的行为也属于推定的被害人承诺,虽然被害人张三没有现实承诺,但是根据社会一般人的观念会推定为被害人张三有承诺,因此,肖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和推定的被害人承诺的竞合。

来源|柏浪涛的刑法观


文章分类: 法律知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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